【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



愛吃的我嘴巴總是停不下來,讓我熱愛網購美食床罩尺寸

特別幫大家嚴選了【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好吃的網購美食!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讓大家在家裡點點滑鼠就可以帶回家~~:)







【食尚達人】拜拜祈福三牲禮組(獨家送毛豆)







【高興宴】素人上菜-人氣首選單人套餐組(素鵝卷+涼拌豆皮+蝦仁羹)







【高興宴】素人上菜-經典菜色單人套餐組(小魚干+猴頭菇+佛跳牆)







我這次買的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 一吃整個驚為天人!

真的好好吃喔~讓我還沒吃完馬上又跑去下訂~囧

我想老闆應該會很愛我這個吃貨~~~XD

一想到有這麼美味的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

所以就算即使再忙,我也要排除萬難分享啦!





我是在MOMO買的,點此可看到最新優惠價格唷!!





MOMO折價券天天領



以上商品內容說明皆以MOMO網站為主床罩是什麼

*熱銷推薦*











【優鮮配】紐澳良烤雞腿+迷迭香去骨雞腿(任選4隻含運組)







【卜蜂】波士頓燒烤雞翅 8包組(600g-包)







【卜蜂】義式鄉村烤半雞 25包組(480g-包)







【美福食集】Nourish 羔羊腿 迷迭香風味 700g±10%-盒(共 4盒)







【宏鼎廚房】美式碳烤豬肋排(500g X 3包)







【新鮮物語】紐奧良BBQ烤雞翅x5包 500g±10%-包(紐奧良烤雞翅)

床罩 英文





【紅龍】醃漬燒烤雞腿排(1kg-包-約10-13片; 3包-組)







【騰龍特調羊肉】風味烤排串4件組(澳洲蝴蝶羊排+孜然羊肉串)







【賀鮮生】BBQ吮指燒烤豬肋排2包(5支-500g-包)







年菜

年菜2018

年菜推薦

年菜預購

年菜食譜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哪裡買最便宜.心得文

年菜菜單

年菜訂購

年菜餐廳

年菜外帶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試用文.分享文

年菜預購飯店

年菜日文

年菜PTT

年菜 推薦 2018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好用.推薦

年菜 預購 推薦

年菜 預購 全家

年菜 預購 7-11

年菜 預購 飯店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評價.熱銷

聖誕節禮物朋友

聖誕節禮物交換

交換禮物推薦300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開箱文.優缺點比較

年菜 推薦 PTT

年菜 推薦 台北

年菜 推薦 台中

年菜 推薦 高雄

#【開飯食堂 南門市場逸湘齋】油燜雙冬1包 240gMOBILE01 PTT

年菜 推薦 新竹

年菜 推薦 台南

年菜 預購 2018

年菜 預購 全聯













▲用GPS定位系統追蹤查案是否侵害隱私權,備受爭議,且法院的相關判決也顯得分歧,必須修法檢討。(圖/視覺中國CFP)

這幾年,不管是警察抑或是徵信社,常於他人車上裝設GPS定位系統為追蹤,是否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一直備受爭議,法院的判決也屬分歧,致須成為檢討對象。

車輛行駛於道路乃屬公開場合,故關於其行走的蹤跡、位置等,並無隱私權之期待。也因此,無論是偵查機關或是私人,有尾隨、跟蹤之行為,原則上,並無隱私權侵害之問題。而被追蹤者,若覺得被干擾,就可告知警察前來勸阻,仍制止不聽,頂多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處三千元以下罰鍰。而若有遭拍攝或錄影,並且被公開,也僅能由當事人以肖像權被侵害來為民事求償,卻未達於刑事不法之程度。

既然如此,司法警察將GPS定位系統安裝於他人車輛,似乎也應比照人為、肉眼追蹤之型態,致無涉隱私權侵害,更無觸犯竊錄罪之可能。惟也有法院判決認為,於公開場合無隱私權期待的傳統觀念,必須隨科技進步所帶來對人的資訊自主之干涉,而有所調整。尤其,車輛行駛於道路,顯可預期駕駛者不欲將其行程公開,而經由GPS定位系統的追蹤,卻是不間斷且全面性的監控,這與人力尾隨或跟蹤乃屬片段式,且隨時會受遮斷或遮蔽之情況不同,自不能相提並論。

如此的見解,很明顯受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2年的Jones案(註),所建立的所謂「馬賽克理論」(mosaic theory)所影響,即GPS定位所蒐集之資料,看似微不足道與瑣碎,卻可積少成多,致如馬賽克拼圖般,形成一個鉅細靡遺的圖像,並可因此勾勒出個人的行動模式,因此否定此等偵查作為的正當性,司法警察也會為此擔負刑法第315條之1的竊錄罪之罪責。

只是最高法院面對此等爭議並未有統一見解,相類似案件因法官不同所造成的歧異對待,肯定繼續存在。甚且,若法院逐漸朝向侵害隱私權的方向前進,就更得注意一個問題,即是在司法確認裝設GPS屬隱私權侵害下,偵查機關若欲阻卻刑事的不法性,勢必得有法律的依據,甚至是法院所發給的令狀。但目前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是否能涵蓋未具有通訊性質,而僅是紀錄位置的範疇,肯定有相當的疑問。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1條第1項,雖賦予警察有以科技設備監視有犯罪之虞的權限,惟此乃針對犯罪預防,卻不能以之為犯罪偵查之依據。

故為解決此等法律漏洞,立法者恐更應修法,明文類如GPS的新科技偵查手段,該遵守如何之程序,也須經由法官以令狀同意後為之。只有如此,才能使法律規定能跟得上時代之進步,亦可使執法人員,為了更有效追緝犯罪而使用新科技設備時,免於受到刑事的訴追與究責。

*註:安東尼瓊斯(Antoine Jones)是美國一家夜店的老闆,涉嫌販賣毒品。偵查過程中,聯邦調查局探員原本有向法院聲請透過GPS追蹤被告的令狀,安裝了GPS發射器在他太太名下,但實際上是他使用的汽車,執行過程卻超過了令狀許可的時間跟地理範圍。追了一個月後,探員在2005年10月24日逮捕被告,檢察官起訴其販賣毒品。

檢察官認為在公開場合移動的車輛,並沒有合理的隱私期待,但並沒有被法院所接受。2012年,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一致認為使用GPS追蹤器是一種搜索的行為,依照憲法第四修正案規定:「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得無理搜查和扣押。除依照合理根據......,並具體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和扣押狀」,必須取得令狀,否則就是違法搜索。

好文推薦

吳景欽/網路直播搜索過程,誰違反偵查不公開?

吳景欽/百步與五十步之差嗎

吳景欽/定罪與量刑程序應兩分讓國民法官推動司法前進

吳景欽/替代羈押之窮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馬偕醫學院兼任副教授、台灣永社理事、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著有:《法官應該我來當》、《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D5D474B1E14E4564
arrow
arrow

    eyi6ui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